DP CLUB会员奖赏计划条款及细则
1. DP CLUB会员奖赏计划
1.1. DP Club会员奖赏计划 (「DP Club」)由愉景新城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DPCSL」)管理及营运,并受本文所述条款及细则(「条款及细则」)管辖。
1.2. 向DP Club提交入会申请即视为接受本条款及细则。
1.3. 在成为DP Club的会员后,该会员应被视为同意本条款及细则并受本条款及细则约束。
2. 定义
2.1. D·PARK –指位于香港荃湾青山公路398号、名为D·PARK之商场。
2.2. D·PARK 网站 – 指https://www.dpark.com.hk网站。
2.3. DPCSL – 指愉景新城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其办事处为香港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398号愉景新城第二层2078铺。
2.4. DP Club – 指由DPCSL营运及管理并受本文所载条款及细则规限的DP Club会员奖赏计划。
2.5. DP Club 会员专柜 – 指位于D·PARK的指定会员服务专柜。
2.6. DP 商户 – 指经DPCSL确认或将确认的任何D·PARK商户, 而会员能够根据DP Club在该商户赚取K 积分,、登记其支出、 获得优惠及/或奖励以及使用K Dollar (视情况而定), 但须受DPCSL认为适当的适用条款及细则所规限。DP 商户名单可由DPCSL不时更改及更新,恕不事先通知。
为免生疑问,DP商户不包括:
(a) 任何酒店、银行、金融机构、证券经纪行、外币兑换店、物业代理、旅行社、展柜、邮局、联合医务牙科中心/联合医务医疗中心、停车场营运商、汽车经销商或汽车服务中心;
(b) 任何不出具机印收据的商户;
(c) 任何未经授权在D·PARK经营的商户;及
(d) 任何以短期租约形式经营的寄售店,不论其是否依附于 DP 商户(DPCSL 明确指定的寄售店除外)。
2.7. 电子会员卡 – 指按本条款及细则发给会员的为享受礼遇及奖励的电子会员卡。
2.8. 香港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9. K Dollar – 指K Dollar奖赏计划下的奖励。请参阅K Dollar奖赏计划条款及细则了解详情。
2.10. K Dollar奖赏计划 – 指由新领域网络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及营运的K Dollar奖赏计划。请参阅于https://hk.krewards.com/zh-hk/program-terms-and-conditions/的K Dollar奖赏计划条款及细则了解详情。
2.11. K积分 – 指K Dollar奖赏计划的会员根据该计划获授予的积分。 请参阅K Dollar奖赏计划条款及细则了解详情。
2.12. 会员 – 指受DPCSL认为适当的条款及细则所规限,获DPCSL接纳为DP Club会员,而「会籍」一词应据此相应地作出解释。
2.13. 流动应用程序 – 指专门为DP Club目的而供会员使用的「D·PARK」流动应用程序或其他流动应用程序。
2.14. 净支出额 – 指会员在 DP 商户进行交易所支出、并可按照本条款及细则作合资格登记及累积K积分的金额。为免生疑问, 「净支出额」不包括会员在某些指定交易中的支出金额。详情请参阅下文第7.1条款。
2.15. 在此提及的一种性别包括所有性别。
2.16. 单数词包括复数词,反之亦然。
3. 资格及会籍
3.1. 除DPCSL另有规定外, 任何年满18岁或以上、并成功透过D·PARK网站或其流动应用程序登记为会员的人士将成为会员。一旦成功登记, 该人士将会收到电邮确认信。
3.2. 会籍之注册名称应与申请人正式身份证件上的名称相同,DPCSL有权向申请人进行核实。每位人士在任何指定时间内只可拥有一(1)个会籍账户。
3.3. DPCSL将有唯一及绝对酌情权批准会籍申请及授予相关会籍。DPCSL可拒绝批准或授予任何会籍,而无需提供任何理由。
3.4. 本条款及细则下的会籍、电子会员卡及奖励均不可转让及转移,并只能由获授予或发放会籍、电子会员卡及奖励的个人会员使用或享用。
3.5. DPCSL可随时审查会籍的资格标准而恕不事先通知。
3.6. DPCSL有权随时修改DP Club的结构、福利、内容和其他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流动应用程序、会籍、净支出额、会员礼遇、奖励、本条款及细则、加入计划或与新计划或其他计划订立安排以及终止DP Club,恕不事先通知。尽管DPCSL将尽合理努力向会员通知DP Club及/或本条款及细则的重大变更或修改,但会员有责任及时了解DP Club和本条款及细则的最新情况。会员一经登记任何净支出额,即被视为其接受任何有关之变更或修改。DPCSL对因DP Club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条款及细则的修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
3.7. 每位会员将被分配一个会员账户。会员必须确保其会员账户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密码、会员编号以及任何代表其会籍的二维码)保密,并不得向任何方披露。会员需对任何人使用其会员账户负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取用会员帐户进行交易,无论是否有获得该会员授权,DPCSL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8. DPCSL有权随时在不事先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审核会员账户,以确保会员遵守本条款及细则、DP商户的任何条款及细则以及任何其他适用规例、法规或条款及细则。在审查过程中,会员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而会员可能会无法获准取用其帐户或进行任何交易。
4. 电子会员卡
4.1. 透过D·PARK网站、流动应用程序或DPCSL可能不时指定之任何其他流动应用程序或网站成功申请成为会员后,DPCSL将会向会员发放电子会员卡。会员申领任何奖励、登记其支出或就其会籍、电子会员卡、K积分及/或奖励提出任何申请时,DPCSL及/或DP商户有权要求会员出示其电子会员卡。
4.2. 在不影响DPCSL根据第3.2条进行核实的权利的情况下,DPCSL及/或DP 商户有权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假定持有电子会员卡之人士是该卡上指定的会员。
5. 会员礼遇
5.1. 根据本条款及细则及所有适用于各项礼遇的条款及细则的规限下, 会员可享有以下礼遇:
(a) 使用K Dollar (下文第6.1条款进一步规定);
(b) 会员专享之推广活动;
(c) DP商户全年优惠;
(d) 生日优惠;
(e) 免费泊车优惠; 及
(f) 租用儿童专用购物手推车。
5.2. DPCSL 保留在其认为合适或必要时对该等礼遇进行修改或修订的权利, 而无需事先通知会员。
6. K DOLLAR奖赏计划下的K积分和K DOLLAR
6.1. 在成功登记为K Dollar奖赏计划的会员后,所有会员均有权赚取K积分并使用K Dollar。除本条款及细则另有规定外, K Dollar奖赏计划的会员须受K Dollar奖赏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规限。
6.2. 未登记成为K Dollar 奖赏计划会员之会员可享有上述第5.1(b)至(f)条款的会员礼遇但不可赚取K 积分。
6.3.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会员在K Dollar 奖赏计划下每支出港币1元的净支出额可赚取一(1)K积分, 每位会员每日赚取上限为150,000 K积分。 DPCSL 有权随时调整赚取比率而无需事先通知。净支出额将会按四舍五入上调至整数计算K积分。
6.4. 有关赚取和使用K Dollar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有关K Dollar奖赏计划的条款及细则 ( https://hk.krewards.com/zh-hk/program-terms-and-conditions/)。
7. 合资格交易
7.1. 只有会员在DP商户进行的合资格交易,方可用于计算净支出额。合资格交易不包括以下各项:
(a) 任何现金消费;
(b) 任何低于港币50元之单一消费;
(c) 与非DP商户之间的交易;
(d) 于任何DP商户的网上平台进行的交易 (网上购买戏院门票及其他指定商户除外);
(e) 使用K Dollar 及/或D·PARK实体或电子礼券进行的付款;
(f) 购买礼品券或礼品卡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券、礼饼券或糕点券)、任何形式的储值卡或预付卡;
(g) 使用节日礼券换领节日食品,例如使用月饼券换领月饼、使用稯券换领稯子、使用糕点券换领糕点;
(h) 为八达通卡、储值卡或预付卡增值;
(i) 余数未全部支付之消费金额 (如订金收据上显示的已付金额);
(j) 珠宝会之供款;
(k) 购买商户的任何形式的会籍;
(l) 购买音乐会门票、演出门票或入场券;
(m) 任何账单缴费(如缴付通讯或公用设施的账单);
(n) 更换商品(但不包括任何额外的付款);
(o) 购买邮票;
(p) 通过易办事现金提款;
(q) 收据上的持卡人姓名与DP Club会籍申请表上之姓名不相同;
(r) 重复的收据;
(s) 小费;
(t) 折扣;
(u) 使用现金券、优惠券、优惠代码及任何其他推广/会员计划之奬赏/积分/购物金额所扣除之金额;及
(v) 于任何车展或楼宇展销所作之任何交易;及
(w) DPCSL不时指定的任何其他交易。
7.2. 如商户机印收据与相应的电子付款凭单两者所显示的交易金额不同,则以两者中之较低金额计算以登记K积分, 而DPCSL拥有唯一及绝对酌情权决定该交易金额。
7.3. 会员只可于成功登记为K Dollar奖赏计划的会员当日或之后的交易赚取K Dollar 奖赏计划下的K积分。K积分被视为在积分存入当日赚取。DPCSL可全权酌情决定采用特别程序核实某些DP商户的消费/交易。
8. 合资格登记
8.1. 会员应按下列方式登记自交易当日起计7天内的净支出额:
(a) (a) 于DP Club会员专柜:
(i) 出示其电子会员卡及电子消费证明正本;
(ii) 如未能出示电子会员卡, 按DPCSL规定的任何方式核实其会员身份及出示电子消费证明正本;
(iii) 授权一位代表代其登记净支出额。该代表必须提供会员姓名(如电子会员卡上所示)、手机号码及电子消费证明正本。
(b) 透过流动应用程序上载相关收据及相应的电子付款证明。
8.2. 对于在DPCSL可能不时更新之特定DP商户(不论事先通知与否)进行的任何合资格交易,相应的净支出额将由有关商户于会员出示流动应用程序内之电子会员卡后代为自动提交。有关该等商户名单,请浏览https://www.dpark.com.hk/en/events/k-dollar-earn-and-burn。会员无需透过上述第8.1条款所载的渠道登记该净支出额。
9. 支出证明
9.1. DPCSL只接受正本机印收据作为会员净支出额的证明。收据必须清楚印有DP商户的名称及地址 (可识别地址为荃湾青山公路398号)、收据编号、交易金额及交易日期。每张收据的交易金额不可少于港币50元。此外:
(a) 如会员使用信用卡或扣账卡(如易办事)进行支付,会员须出示其信用卡或扣账卡及持卡人相应的信用卡或扣账卡的支付凭单。
(b) 如会员使用八达通卡进行支付, 会员须出示八达通卡的编号作核实。每张合资格收据的持卡人姓名必须与DP Club会籍申请记录的姓名相同。
(c) 如会员使用手机电子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Apple Pay、Google Pay、支付宝、微信支付或PayMe)或任何其他电子支付方式, DPCSL有权透过查阅相关事务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流动应用程序上记录的事务历史记录)以核实付款人全名及身份。如未能提供支付凭单, 会员须出示相应的付款记录作消费登记。
上载手机电子付款记录的屏幕截图或收据及相应付款证明之图像(视乎情况而定)至流动应用程序作核实之用。所有上载至流动应用程序的记录、图像及付款证明须清晰显示交易日期、DP商户名称及交易金额。
9.2. DPCSL只接受正本收据或发票及电子支付凭单之客户存根或手机支付记录的屏幕截图或收据及相应付款证明之图像。DPCSL不接受重印、手写及影印的收据或发票。付款必须由会员本人支付,DPCSL有权向会员进行核实。为免生疑问,会员不得使用任何其他人的销售收据、电子付款凭单或其他购买数据/文件作净支出额的登记。
9.3. DPCSL有权复印会员向其提交的收据、发票或支付凭单作审计目的。
9.4. DPCSL有权拒绝DPCSL怀疑为无效、伪造或不是为真实交易开具的任何消费证明、如会员不是相关之消费证明中交易的一方,或DPCSL基于其唯一及绝对酌情权决定由于任何其他原因而不接受的消费证明。DPCSL有权决定和核实任何收据、发票或支付凭单的有效性及适用性。如有争议,DPCSL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各相关方均有约束力。
9.5. DPCSL有权在会员用于登记净支出额的正本收据、发票或支付凭单上作标记。除非另有规定,否则DPCSL不接受会员再次使用该等带标记之收据、发票或支付凭单作消费登记及/或参与及/或兑换任何其他DPCSL优惠或活动 (根据免费泊车礼遇的条款及细则而享有该礼遇除外)。
10. 奖励兑换
10.1. 视乎奖励库存量,会员可使用K积分兑换DPCSL不时提供的奖励,惟DPCSL拥有唯一及绝对酌情权于任何时间决定可兑换的奖励类型及种类而无需事先通知, 并且DPCSL对可兑换的任何特定奖励类型及种类(如礼品券或优惠券)不作任何担保或保证。特定条款及细则可能适用于所提供的每一项奖励。可提供兑换的奖励详情可于D·PARK网站、流动应用程序或DP Club会员专柜查阅。
10.2.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若会员拥有所需的积分,会员可要求的兑换奖励次数并无限制。
10.3. 会员须于营业时间内到DP Club会员专柜提交兑换申请,或透过流动应用程序或DPCSL指定的任何其他渠道,以兑换奖励。在DP Club会员专柜提出的兑换请求必须由会员亲自提交。DPCSL须按会员申请入会时所提供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及电邮地址) 核实会员身份。DPCSL有唯一及绝对酌情权视乎会员的K积分是否足够换领奖励、申请换领之奖励是否有库存或其他DPCSL认为合适的情况全权决定接受或拒绝该等换领申请。
10.4. 当DPCSL接纳兑换申请时, DPCSL须从会员账户中扣除相应的K积分。会员提交的兑换申请不可更改或取消。
10.5. 如果会员在任何交易中获得/兑换奖励,而该笔交易随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退款或撤销,会员应立即向DPCSL通知此笔交易。在这种情况下, 或如果会员未通知DPCSL但DPCSL已知悉此等被取消、退款或撒销的交易, 会员须在收到DPCSL的通知时立即向DPCSL支付就该奖励的有关价值, 而DPCSL拥有唯一及绝对酌情权决定该奖励之价值。
10.6. DPCSL不会对DP商户及/或供货商提供予会员的奖励为可销售质量、适合任何目的或并无任何缺点(包括轻微缺点)作出保证。DPCSL不会对该奖励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并就兑换奖励放弃其追究DPCSL(不论任何性质)的所有权利及利益(如有)。如奖励的质量存在任何问题, 会员须直接联络DP商户及/或奖励的供货商。除非另有规定, DPCSL不会负责奖励的任何维修、替换、赔偿或退款。
10.7. DPCSL不会接受会员的任何以奖励兑换为现金或其他奖励的要求。
10.8. 除电器类产品外,所有已换领的奖励不可退还或更换。如电器类产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操作或使用,会员可自收到已换领的奖励当日起计3个工作日内,于营业时间内到DP Club会员专柜提交更换奖励申请表格以申请替换。一旦申请被确认及接纳,有关奖励可按库存情况予以更换。如该奖励已无存货,会员可更换其他积分价值同等的奖励。每位会员只可为每件已换领的电器产品提交更换申请一次。DPCSL有唯一及绝对酌情权视乎奖励的状况、库存情况或任何其他DPCSL认为适当之理由全权决定接受或拒绝该等退换申请。如有任何争议, DPCSL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11. 终止或暂停会籍
11.1. 会员可随时向DPCSL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其会籍。
11.2. 如果任何会员违反本条款及细则或不遵守DPCSL的指示,DPCSL有权立即终止或暂停其会籍。此外,DPCSL有唯一及绝对酌情权随时自行决定是否立即终止或暂停任何会员的会籍,而无需提供任何理由或补偿。DPCSL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任何一方因此蒙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1.3. DPCSL有权在会员因任何原因被终止会籍后立即取消会员的所有净支出额,而不给予任何赔偿。
11.4. 因任何原因终止会籍均不影响DPCSL及/或DP商户截至终止日期享有的任何累算权利和补偿。
11.5. 会如果存在任何滥用等情况,其中包括滥用电子会员卡、二维码、会员账户或奖励,DPCSL及/或DP商户有权终止或暂停会籍或从会员处撤回会员的奖励,而不影响DPCSL及/或DP商户享有的任何累算权利和补偿。
11.6. 若会员身故,其会员账户将被关闭,DPCSL将取消所有净支出额(如有),且不作任何赔偿。
12. 免责声明及责任排除
12.1. DPCSL及/或DP商户均不对因DP Club引起或与之有关而招致会员承担任何类型的直接、间接或相应而生的损失、损害或费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DPCSL及/或DP商户拒绝允许任何会员登记其消费或申领任何奖励)。无论该损失、损害或费用是由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亦无论DPCSL及/或DP商户是否对引起索赔的情况具有任何控制权,上述责任免除均适用。
12.2.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特此排除DPCSL、其雇员、联属公司、代理人、供货商及合作伙伴组织在本条款及细则中所载、或法例或其他规定明示或默示的所有责任(如有)。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DPCSL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会员的最大责任不得超过港币100元。
12.3. 会员特此被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条款及细则,且确认其并未依赖DPCSL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或担保,并放弃其对DPCSL的所有相关权利(如有)。
12.4. 在不影响上述第12.3条的情况下,DPCSL不对任何奖励的质素或适用性作出任何保证, 亦不对以下事项承担任何责任:
(a) DPCSL及任何DP商户拒绝提供奖励或接受电子会员卡;
(b) 未能提供之任何奖励;及
(c) DPCSL、DP商户及/或任何供货商拒绝更换或更改任何奖励或赔偿。
12.5. DPCSL概不负责因DP商户未能提供任何商品、服务、K积分或奖励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会员使用DP商户提供的服务,则除本条款及细则外,DP商户的条款及细则亦应适用,而DPCSL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12.6. 如果会员与DP商户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自行解决。DPCSL有权不参与争议,而DPCSL行使该权利并不影响DPCSL在本条款及细则下的任何权利。
12.7. DP商户可就会员享有的奖励施加附加条款及细则。会员同意受有关奖励的附加条款及细则约束。
12.8.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特此排除法例或其他方式对DPCSL及/或DP商户明示或默示的所有条款。为免生疑问,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因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
13. 一般条件
13.1. DPCSL将根据香港法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DPCSL的私隐政策声明处理所有个人资料。请在此处参阅DPCSL的私隐政策声明:https://www.dpark.com.hk/tc/privacy_policy_web。
13.2. 会员在申请会籍时应同意DPCSL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该声明列明了DPCSL在收集、持有和使用与 DP Club有关的个人资料方面的私隐政策和做法。
13.3. 如果会员有任何疑问,或希望查阅或更正DPCSL持有的其个人资料,请联络DPCSL的个人资料私隐专员:
愉景新城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尖沙咀么地道66号尖沙咀中心4楼
联络人:
法律部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
(标记为保密数据)
13.4. 使用流动应用程序及D·PARK网站受流动应用程序及D·PARK网站的适用条款及细则以及私隐政策声明管辖。
13.5. DPCSL有权酌情修订、删除、修改及/或更改本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对会籍、电子会员卡、净支出额、奖励及DP Club之其他事项不时实施附加条款,恕不事先通知。倘若本条款及细则与前述附加条款及细则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附加条款及细则为准。
13.6. DPCSL有权依其唯一及绝对酌情权随时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及细则转移、转让、押记、分包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本条款及细则与DP Club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而无需事先通知会员。
13.7. DPCSL有权随时修改、暂停及终止DP Club,而无需事先通知、提供理由或作出赔偿。DPCSL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对任何一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3.8. DPCSL未能执行本文所述的特定条款并不构成豁免该条款。
13.9. DPCSL有权解释本条款及细则,而其解释对各相关方为最终决定且有约束力。
13.10.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文版本仅供参考。如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之间有任何差异,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13.11.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法例管辖,任何由其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均应由香港法院专属管辖。
13.12. 同意本条款及细则的各方并无意由任何非本条款及细则一方的单位或人士凭借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执行或享受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款。撤销或更改本条款及细则无需非本条款及细则一方的单位或人士同意。
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